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秋季南通市崇川区区属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3.具有较高的个人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协调处理能力,有良好的纪律性及敬业精神;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4年11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资格条件中有要求取得的相关资格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崇川路1号东3楼会议室。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须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1.经应聘者本人签字确认的《2024年秋季南通市崇川区区属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3)一份;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3.本人二代身份证;
4.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反映本人工作经历(需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单位证明等)的材料;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退还,报名表和复印件不退。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应聘者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者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核
南通市崇川国有资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通市崇川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崇川高新产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需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人。对通过资格审核并完成缴费的报名成功人员,发放准考证。
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ongchuan.gov.cn/)“招考录用”栏目公告。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笔试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目公告。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公告。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目公布。
五、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目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由招聘单位按相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6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被聘用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统一调配。
在规定的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2.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4.聘用人员薪资待遇按照区国资办关于区属国有企业薪酬方案文件执行。
九、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513-85298339,0513-66889923。
十、本《公告》由南通市崇川国有资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通市崇川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崇川高新产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来源:崇川区区属国有公司
2024年11月8日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